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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考试地点:清华大学液晶大楼三层第一会议室(清华东门)
四、报名日期:截止至2007年8月19日
五、报名程序 1、仔细阅读报名简章、考场规则; 2、填交报考表,并交齐相关证件资料; 3、交纳相关费用(申请先考部分课程的学员,请一次性交纳考试认证费); 4、领取准考证;(2007年9月14日—16日统一发放)
六、交费办法 汇款或交现金
七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认定及查询 1、由亚太财务策划联会、香港大学代表监考,阅卷由亚太财务策划联会考委会组织; 2、考试成绩实行60分制,42分为合格; 3、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公布成绩; 4、单科成绩合格者,其合格成绩在五年内有效
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(中国)教育发展中心 二00七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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